10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重審一審宣判,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虎毒不食子。余華英走上拐賣兒童之路,第一個賣掉的竟是她自己的親生兒子;在長年的作案中,余華英常常利用年幼的女兒掩蓋犯罪行為。在余華英拐賣的17個孩子中,有5個家庭是兩個孩子一起被拐走。落網后,余華英既不主動供述犯罪事實,也沒有悔罪表現。凡此種種,足見其人性泯滅、罪孽深重,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重審一審維持死刑判決的結果,是對余華英罪孽應有的懲戒!

對一個家庭來說,失去孩子讓父母失去希望,往往意味著家的破碎。像余華英這樣的人販子將罪惡黑手伸向不諳世事的兒童,一次又一次拐賣得逞,讓一個個家庭骨肉分離、陷入極度痛苦,釀成一幕幕人生悲劇。有的被拐兒童的雙親在尋親路上奔波了幾十年,被拐賣兒童在遠離親生父母后備受情感上的折磨和煎熬,人販子給這些家庭和孩子造成的痛苦和傷害無法估量,也無可救贖!

重審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充分體現司法機關“罪無遺漏”的執法理念。允許被告人余華英上訴并對案件進行重審,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判處罪孽深重的余華英死刑,是維護法律公正權威的使命所系,這是全社會追求公平正義的民心所向!也是本案重審的意義所在。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拐賣婦女、兒童“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沒收財產”。此案經過一審二審,又進一步進行重審,正是要按照最嚴格的法律程序,徹底查清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并依據法律進行準確量刑,既還所有受害者家庭一個公道,也讓余華英為其罪惡行徑承擔應有后果。

制止犯罪最好的辦法就是及時將罪犯繩之以法。今天,隨著生物科技、信息技術的不斷進步,隨著公安機關打擊拐賣兒童案件力度的持續加大,一大批被拐賣兒童得以與親生父母團聚,一個個罪惡深重的人販子落網受審。我們要在全社會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形成持久震懾力,就必須加大對余華英案等此類惡性案件的懲處力度,對罪犯窮追不舍、除惡務盡,才能以儆效尤,讓廣大公眾在一件件具體的司法案件中,對法律和正義樹下敬畏之心,讓“天下無拐”早日實現。(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濟兼)

編輯:胡珺山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為我們將追究責任。
長按二維碼
關注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