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11日消息(記者 孫汝祥)上交所11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5號——簡明信息披露》(以下簡稱《簡明信息披露指南》),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次指南的發布旨在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針對性及有效性,降低優質實體信息披露成本,提升融資效率。

《簡明信息披露指南》明確了優質主體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申報材料編制和存續期信息披露的簡化安排,引導信息披露義務人遵循重要性、針對性原則,重點披露有利于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的事項。

在適用主體上,除優質市場參與主體及符合條件的科創債、綠色債發行人外,進一步支持最近兩年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均為A的上市公司適用簡化信披安排。

在簡化披露事項上,重點形成三方面措施安排:一是簡化申報文件編制,整合歸并董監高對申報文件和募集說明書的書面確認意見等同類申報文件,對發行上市申請和掛牌轉讓申請等文件提供簡化模板,并明確容缺受理機制。

二是簡化募集說明書和計劃說明書信息披露內容,以列表形式逐章說明信息披露簡化事項,支持知名成熟發行人以列表形式簡要分析半年度財務數據變動情況,形成簡要披露、索引式披露等多項格式參考文本,將簡化披露的內容規范化、標準化,并明確在審項目財務數據提交時限。

三是明確存續期定期報告簡化或豁免披露事項,提供索引式披露示例。

信息披露是債券市場注冊制改革的核心。近年來,上交所按照分類監管理念,嚴把入口關,對優質發行人,支持其提升信息披露及時性、有效性,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對風險較高的發行人,強化信息披露要求,細化風險揭示內容,著力為投資者提供有效的決策參考。就此,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為進一步體現扶優限劣的精神,減輕優質市場發行人的信披負擔,增強信披可讀性,上交所制定了《簡明信息披露指南》。

下一步,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繼續加強以償債能力為核心的債券信息披露制度建設,不斷總結工作中實踐經驗,及時回應市場合理需求,夯實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制度基礎。(央廣資本眼)

編輯:曹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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