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任城區聚焦基層“權責不對等”“小馬拉大車”等突出問題,緊抓鎮街賦權試點有利時機,堅持“高位統籌、精準施策、系統謀劃、同向配置”,著力構建職責明晰、運行高效的基層執法體系,助力基層治理效能不斷提升。
堅持高位統籌,強力推進賦權試點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高位組建工作專班。將鎮街賦權試點納入區委領導下的重點改革任務,成立由組織部部長、政法委書記任“雙組長”,各鎮街、區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試點工作推進專班,負責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二是謀劃賦權藍圖,科學制定實施方案。研究制定《濟寧市任城區鎮(街道)賦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從積極穩妥推進賦權、提升基層履職能力、健全工作機制以及推進數字化建設等七個方面,明確工作任務、責任單位及完成時限,進一步壓實區鎮兩級主體責任。三是抓好動員部署,推動賦權工作穩步實施。召開全區鎮街賦權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區委書記對賦權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凝聚工作合力,著力破解基層治理瓶頸,讓發生在基層的問題和矛盾盡最大可能解決在基層。
堅持精準施策,全面厘清區鎮執法界限。一是分類制定清單。按照“突出重點、精準施策”的原則,采取集中會商方式,逐一分析研判省賦予的行政執法權事項,綜合考慮各鎮街區域特點、管理重心、經濟發展情況等差異化因素,分類制定賦權目錄清單,其中城市街道賦權71項、涉農鎮街賦權93項。二是厘清職責關系。按照“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的原則,制定《區級行政執法部門下沉行政執法事項清單》,明確部門派駐執法隊伍在清單范圍內做好鎮街層面日常執法工作,清單外事項移送主管部門處置,切實明晰鎮街、部門以及部門派駐執法隊伍職責關系。三是強化區鎮協同。區直部門嚴格落實行業監管主體責任,加強對鎮街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鎮街行使好賦權事項的日常巡查、行政處罰等職責,加強與區直部門的溝通銜接,避免出現監管執法空白。
堅持系統謀劃,加強基層執法體制建設。一是區級層面強統籌。依托區司法局,在區級層面建立區級執法統籌協調機制,加強對基層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確保賦權試點穩步推進、鎮街執法文明規范。二是鎮街層面促統一。成立鎮街綜合執法大隊,明確一名黨政班子成員負責鎮街綜合執法工作,各派駐執法隊伍負責人任大隊副大隊長,實現對鎮街及派駐執法隊伍人員的統一管理、統一調度。三是強化監督促規范。積極推進“執法、執法監督”雙下沉,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隊伍建設。
堅持同向配置,推進執法保障全要素下沉。一是持續推進編制下沉。將50余名改革收回的區級行政編制下沉到鎮街,用于補強專業人員力量,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促進賦權事項穩步落地。二是持續推進執法力量下沉。截至目前,全區共向鎮街下沉執法人員658名,大大充實了基層執法力量,有效減輕基層一線執法壓力。三是持續推進保障下沉。印發《濟寧市任城區資源力量下沉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深入推進鎮街“五項權力”落實,明確下沉人員實行編制鎖定、單列管理,空余編制用于鎮街補充執法人員,賦予鎮街更大用人自主權。下沉人員和鎮街人員實行“同管理、同考核、同待遇”,表現優秀的下沉干部,通過區鎮雙向推薦的方式優先提拔使用,切實打破下沉人員職務晉升天花板,進一步激發下沉人員干事創業積極性。(劉哲 張振輝 李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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