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文化和旅游部聯合發布《網絡主播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明確提出網絡主播在提供網絡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31種行為。
利之所在,人必趨之。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越來越多人拿起手機變身成為網絡主播。在直播經濟欣欣向榮、網絡主播紅紅火火的同時,也有一些人受利益驅動,上演打擦邊球、超出底線的惡俗炒作,讓網絡空間成了傳播虛假信息的溫床、吞吐污言穢語的“垃圾桶”。不僅破壞網絡生態環境,也加大了網絡空間信息安全風險。
不以規矩,難成方圓。網絡之上,非法外之地。這些年來,國家有關部門陸續出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網絡直播營銷活動行為規范》等一系列法規,為規范互聯網從業人員網絡傳播行為提供了行業規矩。此次《規范》明確列出了網絡主播不得發布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內容,不得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進行非廣告類的商業宣傳,不得鋪張浪費糧食等31種行為,劍指當前網絡主播行業內的亂象,招招務實,為網絡主播從業行為清晰劃定了底線和紅線。
對網絡主播來說,流量很重要,但守規則、守底線更重要!兑幏丁窞閺V大網絡主播敲響了自律警鐘,也為網絡直播行業長遠規范發展提供了“指南針”。作為網絡主播,應當始終堅持正向行為規范和要求,厘清直播經濟的“流量邏輯”。面對鏡頭侃侃而談或許不太難,但只有經得起誘惑、守得住底線,正氣不衰、才氣不凡,才能在這條路上走穩行遠。
有規矩,便有了度量是非的原則;守規矩,才有闊步前行的底氣。講規則、守底線,網絡主播才能在開放的網絡空間里跑得更穩、更遠,追尋屬于自己的“詩和遠方”,網絡空間才能更加天朗氣清、惠風和暢。(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胡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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