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沈陽6月3日消息(記者李子平 實習生杜詩文)黑土是寶貴的農業資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土地保護法》規定,禁止盜挖、濫挖和非法買賣黑土,但也有人鋌而走險,因而獲刑。6月3日,遼寧高院召開司法保護耕地及保障糧食安全主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依法保護耕地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劉某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
2017年至2023年6月間,劉某某在鐵嶺西豐縣某村承包地內,利用鉤機、鏟車等機械設備將牛糞投入承包地內與土壤攪拌后,取土銷售。經鑒定,涉案被破壞耕地面積29.92畝,其中基本農田19.05畝、一般耕地1.78畝、溝塘水面4.73畝、溝渠4.36畝。劉某某取土行為改變土地原有使用用途,使原有土壤腐殖層(原有工作層)被嚴重毀壞,維系農作物生長的供養系統已不復存在,土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取土后,耕地土壤貧瘠,種植條件短期難以自然恢復。
調兵山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劉某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農用地大量毀壞,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本案系因濫挖并非法出售黑土破壞農用地的刑事案件。案發地位于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全縣共有耕地80萬畝,是全國500個糧食生產基地縣之一,有豐富的黑土資源。加強黑土地保護與利用協調,筑牢農業發展根基,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推進農業綠色轉型發展的大事。本案中,劉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濫挖黑土進行販賣,造成農用地大量毀壞,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人民法院在懲戒犯罪的同時,在庭審中對被告人劉某某進行了耐心教育,使被告人深刻地認識到其行為的危害性,當庭表示悔過,體現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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