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劃轉工作已基本完成,為進一步規范劃轉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的運作管理,應從多方面發力,讓社保基金“家底”更厚實。

財政部等3部門日前聯合出臺《劃轉充實社保基金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運作管理暫行辦法》,對劃轉充實社保基金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運作涉及的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考核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此舉進一步規范了劃轉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的運作管理,對促進劃轉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安全和保值增值、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等具有重大意義。

《暫行辦法》的出臺,意味著通過規范化管理可以確保國有股權運作更加透明和高效,增加資產配置多樣性,提高資產配置效率、資金使用效率和投資收益率,降低投資風險,促進收益的保值增值。同時,還有利于解決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缺口問題和轉軌成本遺留問題,有效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增強社會保障體系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的能力。

目前,全國劃轉工作已基本完成,為進一步規范劃轉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的運作管理,應從多方面發力,讓社保基金“家底”更厚實。

優化劃轉國有資本及現金收益的投資運作模式。拓寬劃轉國有資本及現金收益的產業投資范圍和投資領域,創新投資路徑,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當授權并積極探索地方劃轉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的省級自主投資模式,形成兼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資金配置方案,提升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區域化、市場化和規范化。

加強對劃轉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運作管理的內外部監管。健全多層級的內外部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內部監管制度,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監管,提高監管力度和強度,優化流程,確保現金收益運作管理合法合規。在此基礎上,強化國資監管部門、財政部門等多部門對劃轉國有股權管理的聯合監督,加大外部監督力度。有效銜接和優化地方政府的監督管理權,創新和重構地方政府對承接主體的橫向監管模式與監督責任體制。

強化數字化運營管理。構建數字化管理平臺或信息系統,加強對劃轉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的集中統一管理,確保投資交易等相關數據的準確性、實時性和安全性,借助大數據等手段實現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投資管理等核心業務流程的數字化和信息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持股企業風險預警體系,完善核算分析和績效評價機制,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

(作者系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編輯: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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