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東方市關于安居房購房政策的優化措施》(以下稱《方案》),針對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東方市引進人才等人群的安居房購房政策進行優化調整。
《方案》指出,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提供繼續在本系統基層服務2年及以上承諾書的,可以申請購買一套安居房。
(一)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東方主城區無住房且無購房記錄的。
(二)家庭成員在東方主城區擁有 1 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東方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東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以市統計部門的數據為準,實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申報時若東方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尚未公布,則以上上年度的數據為準,下同)。
針對東方市引進人才,申請購買安居房的引進人才應滿足(一)至(三)點任一條件。
(一)未在本省落戶的各類引進人才,本人在東方連續繳納3個月及以上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并承諾購房后繼續在東方連續繳納累計滿2年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本省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183天,同時其家庭成員在海南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或在海南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東方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
(二)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以及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本人需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東方累計繳納3個月及以上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累計實際居住183天及以上,同時其家庭成員在海南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
(三)公開招錄、公開選調、調任、轉任到東方(含中央駐瓊單位和省直單位)的公務員,以及通過公開招聘或組織調動等形式進入東方事業單位(含中央駐瓊單位和省直單位)、法定機構的工作人員,其家庭成員在海南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或在海南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東方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上述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自建住房、征收安置住房等,含二手房、已轉讓的住房。
此外,針對本省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安居房的東方戶籍居民家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家庭成員在海南城鎮無住房、無購房記錄的,或在海南城鎮擁有1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東方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二、家庭成員至少1人在東方連續繳納3個月及以上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并承諾購房后繼續在東方連續繳納累計滿2年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本省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183天,同時其家庭成員在海南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或在海南城鎮擁有1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海南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紅泉居、公愛居、廣壩居及華僑農場戶籍居民參照東方城鎮戶籍居民條件申請。
據介紹,引進海南的各類人才(包括高層次人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具有中級專業職稱、技師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海南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人才;東方社會發展急需緊缺人才;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由省外整體遷入海南的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的隨遷員工、經認定的綜合型總部企業,符合海南規定的引進人才標準的員工及經認定的區域型總部、高成長型總部、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或重大招商項目單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員工等),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購買東方安居房。
東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方案》的出臺,旨在建立健全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妥善解決好東方戶籍居民、非東方戶籍居民、引進人才住房困難問題,為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人員等提供更加優惠的購房條件,降低他們的生活成本,從而吸引更多優秀人才來到東方并長期留任,為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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