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的廣州港南沙港區(央廣網記者 夏燕 攝)
央廣網廣州6月15日消息(記者 夏燕)記者6月14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日前,國務院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南沙粵港澳聯合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產業合作不斷深化,區域創新和產業轉化體系初步構建;到2035年,南沙區域創新和產業轉化體系更趨成熟,成為粵港澳全面合作的重要平臺。
本方案實施范圍為廣州市南沙區全域,總面積約803平方公里。按照以點帶面、循序漸進的建設時序,以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片區的南沙灣、慶盛樞紐、南沙樞紐3個區塊作為先行啟動區,總面積約23平方公里。充分發揮上述區域依托交通樞紐快捷通達香港的優勢,加快形成連片開發態勢和集聚發展效應,有力帶動南沙全域發展,逐步構建“樞紐帶動、多點支撐、整體協同”的發展態勢。
其中,方案提出,強化粵港澳科技聯合創新,加強華南(廣州)技術轉移中心、香港科技大學科創成果內地轉移轉化總部基地等項目建設,建設華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地;打造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高水平建設南沙科學城,布局前沿交叉研究平臺,建設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學和研究機構,增強原始創新能力。
同時,培育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打造“智能制造+智能服務”產業鏈,打造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鏈和智慧交通產業集群,加快下一代互聯網國家工程中心粵港澳大灣區創新中心建設。對先行啟動區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并按程序制定優惠產業目錄。
此外,方案加強資金、要素等政策支持。2022—2024年,每年安排南沙100億元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并統一計入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廣東省在分配有關財政資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方面對南沙予以傾斜支持。對主要投資港資澳資企業的創業投資基金,在基金注冊、營商服務等方面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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